固定总价合同里,范围变化后的增减项不能靠“感觉工作量差不多”来定,而要先回到报价时写明的范围基准:哪些页面、哪些检查项、哪些交付物被计入总价。超出基准的部分按可核对的单位折算,低于基准的部分按同一单位扣减;如果原报价没有把单位写清,双方只能重新协商一个计价单位,而不是直接套用总价比例。
常见情形是:免费SEO检测报告给出问题清单后,客户要求把修复建议也纳入执行,或者反过来砍掉一部分页面。总价仍然按当初谈好的数字,双方却对“该加多少、该减多少”各执一词。表面看是价格分歧,实际是范围基准和计价单位缺失。
一种解释是:原报价按“整站一次检测”打包,范围天然模糊,任何增减都只能重新谈。另一种解释是:原报价其实隐含了单位,比如按页面数、按模板类型、按检查项数量,只是没有写进合同。两种解释对应完全不同的计算路径,选错就会把可算的账变成扯皮。
第一种做法是按总价比例折算。假设总价对应100个页面,增加到120个页面,就按总价的20%加价。这种做法成立的条件是:原范围内各页面的工作量大致均匀,且新增页面与原页面属于同一类型、同一复杂度。它的代价是,一旦新增的是商品筛选页、多语言页或需要登录才能访问的页面,按比例折算会明显低估实际工作量。
第二种做法是按单位重算。先确认原报价拆出的单位,例如“每个可抓取模板页”或“每类结构化数据检查”,再按新增或减少的单位数量乘以单价。这种做法成立的条件是:报价阶段留下了单位记录,哪怕只是邮件里的一句范围说明。它的代价是前期需要多花时间确认单位,若单位定义过细,范围微调也会产生大量对账工作。
选择条件可以这样判断:如果变化只涉及同类页面的数量增减,按比例折算更快;如果变化涉及页面类型、技术栈或交付深度的改变,必须按单位重算,否则增减项会失真。
要判断原报价到底属于哪一种,可以查三类证据。第一,报价文件或往来记录里有没有出现页面数、模板数、检查项数量等可计数单位。第二,原范围描述用的是“整站”“全面”这类概括词,还是列出了具体URL清单或模板清单。第三,交付物是统一格式的报告,还是按页面或按问题类型分别输出。
如果三类证据都指向可计数单位,按单位重算更接近双方原本的预期;如果都指向打包描述,按比例折算只是权宜之计,更稳妥的是先补一份范围基准说明,再谈本次增减。需要说明的是,检测工具输出的问题数量下降,不能单独证明范围缩小了,也可能是抓取覆盖变化、页面状态变化或报告口径调整,这些都需要和范围基准分开核对。
假设原固定总价对应50个模板页的检测,报价邮件写明“按模板页计”。现在客户要求增加10个模板页,同时去掉5个已下线页面的复检。按单位重算时,增加项为10个单位,减少项为5个单位,净增5个单位;如果单价在报价时没有写明,双方需要先补一个单价,再计算净增。这个动作的结果是:增减项变成可核对的数字,下一步才能决定是签补充确认,还是把变化留到下一期处理。
反过来,如果原报价只写了“整站检测”,没有模板页数量,那么直接按50页折算单价就缺乏依据。此时更合理的动作是先确认当前实际模板页数量,再协商一个本次适用的单位价格。这个动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:有单位价格,增减项可以当场算清;没有单位价格,范围变化只能作为新报价重新走一遍确认流程。
完成这些检查点后,固定总价下的范围变化就不再依赖印象判断,而是回到可核对的单位和基准上;下一步无论是补充确认还是重新报价,都有明确的依据可以执行。